“群文课堂”公益培训班时间安排 [ 2012-5-9 ]“群文课堂”公益培训班时间安排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电 话 学员年龄段 授课时间 上课地点 备注 少儿古筝培训班 张新丽 2118986 7岁以上 周六下午 5:30——7:00 二楼南头第四培训室 5月19日开始上课 成人合唱团 杨 岩 15936543366 18岁以上 周三上午 9:00——10:30 一楼北厅 5月23日开始上课 长笛培训班 杨 岩 15936543366 7岁以上 周六下午 4:30——6:00 二楼活动室 5月19日开始上课 葫芦丝培训班 赵 兵 13937321134 20——60岁 周五下午 3:00——4:30 二楼活动室 5月25日开始上课 成人声乐班 张海洋 13938706596 60岁以下 周一上午 9:00——10:30 三楼声乐教室 5月21日开始上课 注:1、每位学员只可选择一门专业;2、报名截止时间5月18日;3、暑期报名时间7月1日——8日 4、 农民工子女、弱势群体优先;5、网址:www.xxqyg.com. 6、咨询电话 2022230转8006 “群文课堂”公益培训班时间安排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电 话 学员年龄段 授课时间 上课地点 备注 音响师培训班 温志宏 13503736645 20——50岁,企事业单位从事音响专业者优先 周三下午 3:00——5:00 二楼第一培训室 5月23日开始上课 少儿声乐班 方 中 13598609334 8——13岁 周六上午 8:30——10:00 三楼声乐教室 5月19日开始上课 成人声乐班 方 中 13598609334 60岁以下 周二上午 9:00——10:30 三楼声乐教室 5月22日开始上课 中老年舞蹈班 王朝平 13949600718 20——55岁 周四下午 4:00——5:30 三楼舞蹈大厅 5月24日开始上课 少儿舞蹈班 王朝平 13949600718 8——15岁 周六晚上 7:30——9:00 三楼舞蹈大厅 5月19日开始上课 注:1、每位学员只可选择一门专业;2、报名截止时间5月18日;3、暑期报名时间7月1日——8日; 4、 农民工子女、弱势群体优先;5、网址:www.xxqyg.com. 6、咨询电话 2022230转8006 “群文课堂”公益培训班时间安排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电 话 学员年龄段 授课时间 上课地点 备注 山 水 李 平 13462337605 成 人 周一、周五下午 15:00——17:30 二楼第二培训室 5月21日开始上课 成人国画班 朱晓峰 13803730089 成 人 周三下午 15:00——17:00 二楼第二培训室 5月23日开始上课 书 法 冯 力 13017537678 成 人 周二上午 9:00——11:00 二楼第一培训室 5月22日开始上课 少儿美术班 李静茹 13419858927 7—9岁 周六上午 9:00——11:00 二楼第一培训室 5月19日开始上课 国画花鸟基础班 李静茹 13419858927 成 人 周日上午 9:00——11:00 二楼第一培训室 5月20日开始上课 注:1、每位学员只可选择一门专业;2、报名截止时间5月18日;3、暑期报名时间7月1日——8日; 4、 农民工子女、弱势群体优先;5、网址:www.xxqyg.com. 6、咨询电话 2022230转8006 “群文课堂”公益培训班时间安排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电 话 学员年龄段 授课时间 上课地点 备注 成人模特班 贾玉枝 13523223388 55岁以下, 身高1.68米以上 周二下午 4:30——6:00 一楼南厅 5月22日开始上课 播音主持班 李丽娜 15937318061 13岁-55岁以上 周三下午3:00—4:30 三楼声乐教室 5月23日开始上课 风光摄影讲座 王树洲 13837338077 摄影爱好者 5月26日 一楼会议厅 5月26日 全天 注:1、每位学员只可选择一门专业;2、报名截止时间5月18日;3、暑期报名时间7月1日——8日; 4、 农民工子女、弱势群体优先;5、网址:www.xxqyg.com. 6、咨询电话 2022230转8006 ---------------------新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新乡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新乡市少儿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 2012-4-24 ]各县(市、区)文化局、教育局,市高新区、工业园区、平原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群众艺术馆: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现和培养我市未成年人文化艺术人才,促进幸福新乡建设,经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12年7月举办新乡市少儿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全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通过举办适合广大未成年人特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少儿文化艺术赛事活动,寓教于乐,寓乐于赛,不断培养青少年文艺素养,活跃广大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提升全市未成人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内容 本次少儿文化艺术节包括舞台艺术类和静态艺术类两个方面。 (一)舞台艺术类:主要包括少儿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音乐作品分为声乐、器乐两大类。声乐包括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合唱等;器乐包括独奏、重奏、合奏等。参赛作品风格不限,演唱或演奏曲目为1首,时间不超过6分钟。舞蹈作品艺术样式不限,人数在16人以内,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戏剧作品包括戏曲清唱、折子戏、小品、诗朗诵、音乐剧、课本剧、校园情景剧等,其中戏曲清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其它形式不超过8分钟。曲艺作品包括相声、快板、曲艺表演唱等,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静态艺术类:包括少儿美术、书法、摄影三个门类。 静态艺术类作品主题应鲜明突出,符合少儿的审美艺术视角和需求,内容健康向上,题裁应以反映少儿的生活、情趣为主,其它题裁也可自选。 1、美术作品包括:蜡笔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卡通画等;书法类作品包括:软笔书法、硬笔书法;摄影包括:单幅和组照。 2、国画、书法作品最大不超过4尺宣整张;其余美术作品均为4开图画纸;摄影作品单幅报10寸精放样片,组照每组四至八幅。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 3、参评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辅导老师、报送单位请用正楷书写或打印于作品背面右下角,文字标注不清者可以参与评奖,但不列入表彰。参赛作品不予退稿。 三、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为文化艺术节参赛报名阶段。7月份为文化艺术节比赛、评比阶段。舞台艺术类的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静态艺术类的评比工作,由主办方组织,只公布评比结果。 四、奖项设置: 1、评奖活动分为儿童组和少年组两个组别。其中少年组年龄规定为10—16周岁(含10周岁),儿童组年龄规定为10周岁以下。每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并予以通报表彰,优秀的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参加河南省少儿文化艺术节。 2、视文化艺术节开展情况,设立组织奖。 六、要求: 1、参赛作品立意新颖独特,抒情真挚自然,多角度、多层面地讴歌祖国之爱、民族之爱、父母之爱、师长之爱、同学之爱、邻里之爱等。 2、参评作品以县(市、区)文化局、教育局为单位统一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新乡市群众艺术馆活动部。 3、作品登记内容要详实、准确,特别是参赛人员的姓名、单位要用字准确、规范。 4、提倡和鼓励原创作品参赛,已获省、市文化教育部门表彰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文化艺术节。 5、县(区)文化、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进行宣传和发动,充分调动全市少年儿童参与的积极性。要精心组织,认真筛选,扎实做好初评工作,切实把好作品的质量关。 6、要按时报送,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静态类联系人:刘华章 13137321566 高伟芳 13072672188 动态类联系人:杨 岩 15936543366 李丽娜 15937318061 邮箱xxqyg@126.com 网址:www.xxqyg.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新乡市第三届牧野之声“凯德杯”歌曲大赛 [ 2012-4-18 ]报名通知: 全市声乐爱好者及歌友会会员: 由新乡市群众艺术馆、新乡市老年人文体活动指导委员会、新乡市音乐家 协会共同举办的《新乡市第三届牧野之声“凯德杯”歌曲大赛》现开始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本次歌曲大赛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为主旋律,以唱红 歌、唱爱国歌曲促进新乡经济文明、和谐发展,发现声乐艺术人才。 二、 比赛形式: 大赛以歌曲为主,包括独唱、合唱、表演唱、二重唱、歌伴舞、戏曲 等,并大力提倡原创作品参赛。 三、 参赛条件: 凡新乡市(含各县、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爱好唱歌的文艺团体和 个人均可报名,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唱法。 四、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创作奖,组织奖、所 有获奖选手都有获得以下奖励和荣誉的机会: 1、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及由赞助单位提供的丰厚奖品; 2、推荐参加2012年中国红歌会及其他赛事; 3、推荐参加省、市各类重大活动的文艺演出; 4、进入《新乡市文艺骨干人才库》; 5、成为《新乡市群艺馆牧野之声歌友会》会员; 6、免费参加市群艺馆牧野之声歌友会声乐辅导班。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详情见群艺馆网站:www.xxqyg.com) 1、报名时间:自2012年4月12日—4月30日截止。 2、报名地点:(1)新乡市群艺馆活动楼四楼歌友会活动室; (2)新乡凯德广场服务台;(3)石榴园大街宁夏红专卖店; (4)胜利路实验小学对面新商土特产营销中心; (5)平原路与新一街路口迪欧咖啡; (6)登陆电子邮箱qyggyh@163.com(密码为:2009118)下载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yhjlb@163.com; 3、报名电话:3062773 5858315 15903867660 4、选手报名后可每周日下午到市群艺馆活动楼四楼练习参赛曲目; 5、海选日期:5月6日下午2点在凯德广场举行(城里十字东南角)。 六、本次歌曲大赛由省、市各大新闻媒体大力支持。 新乡市第三届牧野之声“凯德杯”歌曲大赛组委会 2012年3月28日 ---------------------新乡市群众艺术馆关于转发新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新乡市书画摄影精品交流展通知》的通知 [ 2012-3-29 ]新群文﹝2012﹞6号 关于转发新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关于举办新乡市书画摄影精品交流展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市高新区、工业园区、平原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新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新乡市书画摄影精品交流展通知》(新文[20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准备,并将书画摄影作品于通知时间报送新乡市群众艺术馆。 新乡市群众艺术馆 二〇一二年三月 ---------------------新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县(区)书画摄影精品交流展”通知 [ 2012-3-28 ] 各县(市)区文化局,市高新区、工业园区、平原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群众艺术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县(区)书法、美术、摄影创作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5月—10月举办新乡市县(区)书画摄影精品交流展。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供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为目标,通过举办交流展览活动,进一步展示县(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新成果,展示县(区)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的艺术风貌,提升全市基层文化艺术创作的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活动安排 1、本次交流性展览采取市局统一组织、县(区)具体承办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承办一场展览,展期一周。市高新区、工业园区和平原新区联合承办一场。 2、本次展览从5月开始,到10月结束,每月安排两个县(区)参展,共展出十二场。各县(市、区)的具体展出时间视作品准备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3、展览地点为市群众艺术馆艺术展厅。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以反映我市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新变化、新成果以及全市人民建设幸福新乡的精神面貌和火热生活为主题,参展作品要做到主题鲜明突出、立意清新、内容健康向上、情趣高雅活泼。 2、作品数量和规格:各县(市、区)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应均衡搭配,总量控制在100幅左右。 书法、美术作品均为竖式,尺幅应为六尺以内,书体、画体风格不限;摄影作品统一放大为24寸,采用龙卡板装裱。 四、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认清交流展览活动对推动当地书画摄影艺术发展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要严格把关。各县(市、区)要坚持“优中选精”的原则,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认真筛选,切实把好作品的质量关,真正把反映群众生活、具有时代气息和饱含艺术韵味的优秀作品选拔上来,展示出县(市、区)文化艺术创作的水平。 3、要严密组织。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明确的具体参展时间,严密组织,认真筹备,特别是在布展、撤展等环节,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确保展览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1、作品的保存保管。参展作品在展览期间,由市群众艺术馆负责管理;布展、撤展由县(市、区)在市群众艺术馆的指导下进行。 2、市群众艺术馆对参展作品有公益性宣传、展示和结集出版的权利,但不得侵害作者的署名权,且不得从事商业性使用。 3、展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3)2022230-8019 联系人:张新丽 13937368699 刘华章 13137321566 邮 箱:xxqyg@126.com 地 址:新乡市群众艺术馆行政办公楼(一横街一号卫河公园内) 邮 编:453000 新乡市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新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首届社区合唱大赛的通知 [ 2012-3-26 ]新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关于举办首届社区合唱大赛的通知 新文[2012]57号 各县(市、区)文化局,市高新区、工业园区、平原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群众艺术馆: 为推动全市群众性合唱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社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不断提升群众性合唱的艺术水平,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新乡市首届社区合唱大赛。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讴歌党领导我国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伟大成就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综合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创建幸福新乡建设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应体现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生活,题材新颖富于时代感。 2、参选作品亦包含有一定艺术性的中外合唱作品,提倡、鼓励演唱原创的合唱作品和近年来涌现出来的新作品。 3、本次比赛免报名费。要求各县(市、区)选拔1--2支队伍参加。以现场及电话方式报名,其中包括合唱团200字以内简介、合唱团演唱剧照、指挥及团长照片各一张。预赛阶段定于5月进行,决赛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4、各参赛团人员为30人---60人。 5、每个参赛团可以演唱2首合唱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3分钟。团队自带伴奏,形式自定,提倡钢琴伴奏。 6、评分方法:满分10分,演唱7分,服装1分,节目形式1分,纪律1分。原创作品另加1分,钢琴伴奏另加1分。 7、本届合唱节设金、银、铜奖,新作品奖,另设辅导奖和组织奖。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截止 报名地点:群艺馆文艺活动部 地址:新乡市一横街一号(市卫河公园内) 网址:www.xxqyg.com 联系人:杨岩 15936543366 电子邮箱:xxqyghdb@163.com 附件:新乡市首届社区合唱比赛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河南省“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的通知 [ 2012-3-20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河南省“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的通知 豫文社〔2012〕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文广新(文化)局,省群众艺术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展示我省近年来音乐舞蹈创作的最新成果,不断繁荣社会音乐舞蹈事业,发现、推出音乐舞蹈新人,同时为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和第十六届全国“群星奖”选拔推荐优秀节目,经研究,定于2012年5月举办第十一届河南省“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及《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精神,自觉、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通过开展群众音乐舞蹈大赛,推出群众文化精品力作,推动全省音乐舞蹈事业蓬勃发展,不断丰富全省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参赛范围及要求 1、全省除专业艺术团体之外的音乐舞蹈工作者(包括省属高校、驻豫部队、企业、社区)和业余爱好者创作、编导和表演的作品均可参加。参加过第十届河南省音乐舞蹈大赛未获奖,经过加工修改后确有提高的作品可以参加。 2、参赛作品以歌颂党的领导、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为主题,坚持“双百”方针。作品健康向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地方风格。 3、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表演人数不超过16人。声乐部分包括男女独唱、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小歌剧、音乐剧等;器乐部分包括独奏、重奏、合奏等。 舞蹈作品包括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舞种不限, 4人以上、24人以下)、广场舞蹈(限于50人以内)以及其它以舞蹈为主的新形式。舞台舞蹈作品时间不超过8分钟,广场舞蹈作品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舞蹈类作品必须原创,并在报送材料中予以说明。 4、各参赛省辖市(单位)报送作品的种类、比例不限,音乐、舞蹈两大类不能有缺项,作品总数不超过20个;各省直管试点县(市)作品总数不超过10个;各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国家部属企业及师级以上驻豫部队作品总数不超过5个。 5、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报送,市属高校及师级以下驻豫部队由当地省辖市文化部门统一报送。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国家部属行业及师级以上驻豫部队可单独报送。 6、报送材料: (1)参赛作品DVD光盘(要求将作品统一编辑为1张DVD光盘,注明报送单位、作品目录等) (2)作品报送登记表(见附件,顺序与光盘作品目录一致) 7、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参赛单位自备服装、道具。参赛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三、评奖程序和时间安排 1、评奖程序:大赛分初选、决赛两部分进行。初选为影像评选,决赛为现场演出评选。 2、时间安排: (1)各省辖市(单位)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作品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报送至河南省群众艺术馆培训部。 联 系 人:赵兰(舞蹈)13526786067 张琛(音乐)13526596345 传真电话:0371-6599918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 河南艺术中心艺术馆 (2)5月8日前完成所有作品的初选。初选结果通知各参赛单位。 (3)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机构 第十一届河南省“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由河南省文化厅主办,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承办。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特成立大赛组委会。 主 任:杨丽萍(省文化厅厅长) 副主任:崔为工(省文化厅副厅长) 成 员:翦 辉(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处长) 张德祥(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调研员) 姚向东(省群众艺术馆馆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协调、联络及指导。办公地点设在省群众艺术馆。 主 任:翦 辉 副主任:姚向东 成 员:赵 兰 刘智伟 张 琛 五、奖项设置 1、本届大赛奖项分设为音乐、舞蹈两大类。分别设作品奖、表演奖和创作奖。其中,作品奖设金、银、铜及优秀奖;表演和创作奖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创作类作品评作品奖(含编导奖、表演奖、辅导奖);非创作类作品只评表演奖。 3、根据各参赛单位的比赛成绩和组织情况,设集体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参赛作品的创作、排练和选拔工作。要按照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原则,不断加大活动的领导、宣传力度,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使活动成为本地区展示音乐舞蹈成果、普及音乐舞蹈知识、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 2、做好参赛作品的加工提高工作。对选入决赛的作品,各省辖市、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进一步的修改提高,力争使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进一步统一,打造群文精品。 3、注重推出新人新作。各地、各单位在选拔过程中,对新人新作应给予鼓励和扶持,对于思想内容较好、具有创新性的作品应给予重点扶持。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的通知 [ 2012-3-20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的通知 豫文社〔2012〕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文广新(文化)局,省群众艺术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同时也为我省参加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和全国“群星奖”比赛选拔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0月举办第十一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为全省人民提供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展示近年来我省小戏小品(曲艺)创作成果,不断繁荣我省基层文艺创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基层文艺队伍,推动我省群众文化整体创作水平的提高,努力提供更多更好具有时代气息、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 活动安排 (一)报送。以省辖市为单位报送参赛节目。每市参加小戏比赛的作品3—5个,剧种不限;参加小品(曲艺)比赛的小品、曲艺作品均不少于3个。驻豫部队和中央驻豫单位、省直单位可通过所在市报送,也可直接报送。各地、各单位参赛作品(DVD光碟形式)及作品登记表于8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群众艺术馆。 (二)初评。9月15日前,省文化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参加全省决赛作品。 (三)决赛。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机构 第十一届河南省“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由省文化厅主办,省群众艺术馆承办。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活动组委会。 主 任:杨丽萍(省文化厅厅长) 副主任:崔为工(省文化厅副厅长) 成 员:翦 辉(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处长) 张德祥(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调研员) 姚向东(省群众艺术馆馆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群众艺术馆,负责具体事宜的协调、联络和指导。 主 任:翦 辉 副主任:姚向东 成 员:张剑华 刘智伟 黄 燕 王志军 袁 志 史不凡 王 濮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以反映我省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全省人民努力建设中原经济区的火热生活为主题。要求立意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二)表演时间及人员:小戏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员不超过5人,乐队不超过12人;小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员不超过5人;曲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员不超过8人。 五、奖项设置 (一)小戏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编剧、作曲、导演、表演奖;小品(曲艺)大赛分小品组和曲艺组,各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编(辅)导、表演奖。大赛另设集体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 (二)对此次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省文化厅将结集出版,向全省基层文化单位推广;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群星奖”评选。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文化部门要对活动高度重视,及早着手开展本地作品的创作选拔工作,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把具有当地特色、代表本地群众文化创作最高水平的作品推荐出来。 (二)注重宣传,广泛发动。要做好活动前期的发动工作和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要继续贯彻“社会办文化,开门办比赛”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各类选拔赛,引导广大群众及文艺爱好者广泛积极参与活动,在选拔出本地优秀作品的同时,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重视创作,打造精品。各地要集中力量抓好剧本创作,力争创作排演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要根据《河南省社会文化创作扶持和奖励方法》,鼓励新创作品参赛。 作品报送地址: 1、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河南艺术中心艺术馆活动部(邮编:450046) 2、郑州市花园路55号河南省群众艺术馆一楼传达室(邮编:450002) 联系电话:0371-65995601 联 系 人:黄 燕 史不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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